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日本的极端不负责任之举
7月3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松野博一表示,日本在夏季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计划不变。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提交核污染水排海评估报告,日本以此佐证排海决定的正确性,借势加速推进排海计划。
实际上,国际原子能机构不是评估核污染水对海洋环境和生物健康长远影响的合适机构。因授权有限,国际原子能机构没有审查排海方案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评估日方净化装置的长期有效性,没有确证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相关结论存在较大局限性和片面性。而日本妄图以该报告作为排海的“护身符”和“通行证”,无视国民反对,罔顾国际社会强烈关切,恰恰暴露其极度的自私自利。日本政府这一妄举严重违反国际法义务,极其不负责任,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谴责。
强推排海方案缺乏正当性
日本政府预设排海结果,再寻求佐证和背书,丝毫没有体现出对科学的尊重。日本政府自2021年4月宣布要将核污染水排海之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还未完成报告之前,就多次强调不会推迟核污染水排海。在既定目标下,日本政府限制国际原子能机构授权,不接受评估其他处置方案。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强调,核污染水排海是日本政府的“国家决定”。可以说,日本政府在排海问题上表现得一意孤行和极度傲慢,对内不顾民意反对,对外不与利益攸关方开展充分协商,妄图强迫国内外接受既成事实。
日本政府将排海方案作为唯一选项进行强推,缺乏正当性。对于核污染水,排海不是最安全、最优化的处置方案。除海洋排放外,日本经济产业省组织的专家组还提出其他方案,包括地层注入、蒸汽排放、氢气排放和地下掩埋。日本各界也先后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提出多种解决方案,包括“砂浆固化”法等。日本政府在并未充分论证其他可行处置方案的情况下,只是出于自身经济成本的考虑,就直接选定排海方案。此方案是日本自身经济代价最低,但向全球环境释放放射性物质最多的方案,彻底暴露出日本政府极度的自私自利。
日本政府对核污染水安全性的信息不透明,更引发广泛质疑和担忧。首先,日本决定排海就是因为处理核污染水的关键设备“多核素处理系统”的净化效果达不到预期,导致福岛核污染水问题不能从源头得到控制。其次,日本政府公布的所谓“核处理水”中对核素的检测范围未包括更具潜伏性和危险性的同位素。在核素监管标准上,日本核污染水的“重新净化”对照的是正常运行中的核电站,而不是核灾难中排放污染水的核电站。再次,日本并未穷尽努力去优化水处理和减少污染。日本政府在讨论初期就将基于氚分离技术的解决方案剔除,背后的原因也是经济成本。相较海水稀释,分离技术将额外增加几百亿日元成本。而且,东京电力公司提取的样本也不能充分代表待排核污染水的实际构成和浓度,相关数据的可信度存疑。截至今年5月18日,东电官网数据显示,133.31万立方米核污染水中,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处理过的污水只占30%,多达70%的污水连第一次过滤都未实现。
即便在排海进入倒计时的当口,日本排海监测方案仍不完善,监测范围小、点位少、频率低,既难以及时发现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也无法第一时间判断排放是否合格,有可能成为日方主导下的“摆样”式监测。面对国际检测监督对公开透明的要求,日本政府一直未能拿出系统全面的排海环境监测方案。
打“公关牌”妄图瞒天过海
自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核污染水排海后,日本国内民众不断抗议。日本福岛县渔业协会联合会全票通过特别决议表示反对。日本执政党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表示,“(排海)最好避开海水浴季节”,公开对安全性表达担忧。
在国际层面,根据东京大学对亚洲和欧美10个国家的3000名居民展开的调查,各国民众普遍对福岛食品的安全性表示忧虑。日本周边国家及太平洋岛国等反对呼声强烈。6月30日,“韩国盖洛普”发布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78%的人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表示“担心”。此外,不乏各国民众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前举行抗议活动。
对此,日本政府不是重视各方关切,不是去汇集全球智慧以充分研究和论证排海以外的更好处置方案,而是极力开展公关,“洗白”排海决定,妄图使“唯一选定”的排海方案获得国内外“理解”。
在大国竞争升温的情势下,日本拉美国来站台撑腰,并通过玩弄国际政治压制周边国家的反对。在日本最初公布排海方案时,美国政府第一时间表达支持立场,并积极做盟友工作。韩国当时表示反对甚至考虑向国际海洋法庭提起诉讼,在尹锡悦政府谋求改善对日关系、主张将韩美同盟提升为全球全面战略同盟的政策下,韩国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问题上出现立场倒退。尹锡悦派到日本查验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性的考察团备受日方限制,考察过程只是走形式,沦为前往日本递送“免罪符”的角色。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拟利用下周在立陶宛召开的北约峰会与尹锡悦会谈,就核污染水排海的安全性谋求“理解”。日本正在加紧做欧盟的工作,拟推动后者撤销对日本“核食”实施的进口限制,意图通过获得欧洲的认可来反证排海的安全性。在美国的支持下,日本政府还极力边缘化东盟、太平洋岛国等的反对和质疑之声。
为营造排海有理、排海无罪的假象,日本还恶人先告状,将世界各国核电站正常运转产生的液体流出物与核污染水相提并论,企图混淆视听、瞒天过海。事实上,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福岛核污染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处理难度大。而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只含有少量裂变核素,在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量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日本政府的误导宣传代替不了事实真相。
严重违反国际道义和国际法
日本政府声称排海的核污染水对健康安全无害,但是面对其在基建中消耗核污染水的国际社会建议,却又以“或导致放射性物质氚蒸发,对人体有害”为由驳回——显然,日本核污染水并不安全。正如太平洋岛国官员所说,如果真的达标可排,为什么日本不在本国农业等领域加以利用?
事实上,核污染水排海已经让整个日本渔业深受其累。日本农林水产省公布的2022年相关数据显示,日本包括养殖在内的捕捞量创下自1956年有可比数据以来的新低。此外,据统计,仍有12个国家和地区对福岛食品采取进口限制。一旦排海,国际社会将强化对日本海产品等食品进口的检验检疫和禁运措施,这并不利于日本的经济发展。
只想解燃眉之急,却不顾人类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安全,无视历史的检验与审判——日本政府这种极端自私和极度不负责任,与其标榜的追求实现“人类安全”的“崇高”目标南辕北辙。这种两面性必然会加剧日本的“信任透支”,导致本就因侵略历史问题而难以取信于国际社会的日本更加孤立于国际社会之外。令人愤慨的是,日本政府强推排海更多考虑的是经济成本,但是其在增加防卫费方面却不计成本,宁可将税收用于军事战争准备,也不用于追求包括本国国民安全在内的人类安全。
日本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显然严重违反国际道义和国际法。根据国际法规则,国家有“危险预防义务”,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跨境损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国际义务,要求各国应按照国际法承担责任,不将损害或危险转移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伦敦倾废公约》禁止通过海上人工构筑物向海洋倾倒放射性废物。
海洋是人类共同的家园,安全的海洋环境和良好的海洋生态是人类发展的福祉。日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等同于向全人类转嫁核污染风险,核污染水中数十种放射性核素在洋流扩散、生物富集效应和大气循环的影响下,很可能会引发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重大问题,造成更大范围的问题,甚至造成严重的人权问题。
作为唯一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日本应该充分理解各国对核污染水的担忧,抛弃自私自利、一意孤行,正视国内外正当合理关切,履行国际法义务,切实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而不是将不可预测的风险强加给国际社会。
来源:《光明日报》(2023年07月07日 12版);作者:孟晓旭,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