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制衡:日本“印太战略”下的小国外交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孟晓旭在《日本学刊》2020年第6期发表《软制衡:日本“印太战略”下的小国外交》(全文约3.6万字)。
孟晓旭认为,日本“印太战略”是软制衡战略,带有强烈的价值观等意识形态动因,注重外交协调和制度约束,强调非正式的联盟、国际法等“软方式”,以实现秩序的构建。在强调通过维持和经营秩序环境来限制大国实施威胁性政策而不是直接削弱大国实力的战略路径下,日本“印太战略”重视小国。基于小国独特的权力、战略偏好及战略需求,日本在国际公共产品提供者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维护者的形象下,通过与小国间形成战略共识、促进高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达成高规格区域经济贸易协定,以及强化以安全能力支援和安全体系构建为主的安全合作,对印太地区小国不断推进战略性外交。
一、软制衡与日本“印太战略”
在全球化深化和国家间相互依赖日渐加深的背景下,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柔性”的方式而不是硬性的军事手段来达到制衡其他国家的目的。在当前“大国无战争”的时代,以软制衡来应对优势权力正在被地区大国用于应对新兴强国的崛起,并在动态制衡中实现其自身国家利益。
(一)软制衡及其战略特征
软制衡属于制衡的一种,主要采取国际制度、经济手段、国际舆论、国际法等“软方式”。冷战结束后,硬制衡不再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选项,各国更多采取软制衡来约束具有威胁的大国,软制衡在“脱冷战”国际政治实践中并不罕见。当前国际社会“更深”和“更广”的融合态势利于软制衡战略的实施。软制衡理论有三个特点:(1)制衡方式的“软”,强调不主张公开对抗、不构成直接的硬挑战以及关注合法性,包括加强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建立在特定基础(如价值观等)上的非军事联盟等。(2)关注对象侧重安全威胁而非权力威胁,强调战略目标不是削弱威胁国的相对权力,而是通过限制并阻止对手实现霸权目标来加强自身安全,不试图或期望改变能力的总体分配。(3)软制衡既非“外交摩擦”,也非“普通的国家外交”,“摩擦”是刻意的、有限的、合理的,是约束、限制和释放斗争信号的方法。
(二)作为软制衡的日本“印太战略”
日本“印太战略”是一项软制衡议程,没有公开的军事对抗和军事结盟,主张运用制度和规则,关注经济一体化,强调基于价值观的合作,更关注中国崛起的“行为方式”及真实意图,属于在“权力制衡主义”逻辑下选择的“威胁制衡主义”。日本“印太战略”的战略世界观是,日本受益于透明、开放和基于法治、规则以及排斥对小国采取强制性行为的区域秩序。为使“印太战略”形成广泛的联盟并使“威胁”及“威胁方”处处受到制约,日本对“印太战略”进行了调整,提出“印太构想”来模糊该战略提出时的对抗性,还提出与中国的“第三方市场合作”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旨在“塑造中国崛起”。为形成软制衡合力,日本“印太战略”需要将“志同道合”的力量加以扩大化,吸引数量众多的小国并将它们拉入自己所在的一方。
二、小国权力、偏好与日本“印太”小国外交
日本的“印太”小国外交是指日本在“印太战略”下对印太地区小国开展的外交。在“美国优先”的战略收缩背景下,“印太战略”不仅需要印澳等中等强国的支持,也需要印太地区众多小国的支持,这也是当前日本外交想象力的重要方向。作为软制衡的“印太战略”非常重视和关注小国,为战略性维持秩序和塑造环境,日本针对“印太”小国,在既有的对外援助基础上开展“扩大接触”政策,包括进一步的经济、安全以及战略合作。小国的权力特殊性和战略偏好,是日本“印太战略”联合小国实施软制衡的战略基础。
(一)小国权力与战略偏好
小国虽然受限于自身实力和外交资源的缺乏而导致强制性权力总体偏弱,但可以基于特殊的地缘、资源或能源发挥与其国力不对称的影响力,影响和制约大国国际战略的实施。小国的派生性权力和集体性权力也令人关注。小国的派生性权力既可以源于和大国及次级大国的关系,同时又构成了大国和次级大国在地区层面的权力来源。小国通过联盟等塑造与大国的关系产生集体性权力,依靠国际法和国际制度限制大国单边主义并促进有利规范的形成,“推行关联战略”。在战略偏好上,小国对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有天然的支持,依赖国际制度和多边环境来促进规范,开展活动。规则和多边谈判有利于小国化解因与大国不对称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软制衡下日本的“印太”小国外交
在塑造自身的区域公共产品提供者形象的基础上,日本通过“软实力”吸引小国,鼓励小国接受和支持旨在约束崛起国行为的“规则”和“规范”,并把对小国开展能力建设确定为其在印太地区的优先事项,在海洋安全、人道主义援助和救灾等方面强化援助。其小国政治外交主要集中于使“自由开放的印太”在小国间通过政治确认形成战略共识,增强数目众多的印太小国对“自由开放的印太”的理解与维护。其小国经济外交以高质量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高规格的经济合作协定以及经济援助层面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为主,推进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出经济政策的价值观。小国安全外交主要指对小国开展以安全能力输出、安全能力建设及强化、安全意识及制度强化为主的支援。
三、典型案例研究:日本对斯里兰卡的“印太”外交
斯里兰卡是印太“关键小国”,位于海上要冲,在替代马六甲海峡的新能源航路上有特殊地位,是一个在地缘政治和地缘战略上的重要国家。对斯里兰卡的外交是日本“印太战略”下小国外交的典型。
(一)将斯里兰卡拉入“印太”多边框架,体系性构建软制衡日本联合其他伙伴国在印太地区寻求新的战略性多边关系的构建,在“美日印澳”的“钻石菱形指导性联盟”框架下,还推动构建“日美印+X”“日印+X”等次级复合型结构。日本对“日印斯”三边合作态度积极,推动日印斯三边战略对话以分享信息;积极把斯里兰卡拉入“印太”多边军事训练中,加强地区安全互操作性和提高安全意识;鼓励斯里兰卡参与到提供印太公共产品的行列中。
(二)深化“印太”双边外交
一是推动斯里兰卡对“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形成共识,使航行自由、法治等价值观在“印太”落地。 二是对斯里兰卡加强安全合作,支援能力建设,提升安全意识。三是以经济外交为杠杆强化“印太”区域网络,加强斯里兰卡与地区互联互通,确保其重要基础设施和港口的自由开放。四是在斯里兰卡推进软实力外交,强化亲日情结,引领其价值观。
四、评价及影响
“印太战略”框架下的日本小国外交,旨在通过软制衡增加崛起国对外政策的国际成本,甚至包括渲染崛起国的“威胁”和所谓“政策不透明”等削弱其政策合法性,并通过综合手段联合小国,形成合力,目的是阻止崛起国构建出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之外的新秩序,适应当前日本的战略能力及偏好。
(一)日本“印太”小国外交的特点
大国意识下的外交追求、受制于“非正常国家”下军事能力的不足和作为“中等国家”的国际地位的外交现实,使日本偏重采取“软制衡”的方式应对地区变化。日本“印太”小国外交的主要特点是,不主张直接应对中国,而是强调应对整个“印太”环境的变化。日本通过强化地区秩序,包括联合小国的力量来规范中国硬实力转化为影响力的方式和过程,是日本印太小国外交的战略性思路。日本不是孤立地开展“印太”小国外交,而是与美印澳等指导性联盟的伙伴国对“印太”小国开展合作性工作。
(二)客观认识小国对日本“印太战略”的迎合
小国对日本“印太战略”的迎合有深刻的战略动因,是小国在大国竞争时代采取的“战略对冲”策略,也是小国立足经济发展和安全战略需求,希望受益于更多的国际援助和开放性国际秩序的主动行为。小国乐意以“印太战略”为契机在地区发挥更大作用。“印太战略”对直接对抗的回避和后来“印太构想”的包容性态度顺应了小国的战略偏好,也与小国将“一带一路”视为机遇的认识兼容。小国在强有力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下更为繁荣,由于小国缺乏维护规则的实力,日本“印太战略”下的小国外交为小国与大国战略合作提供了路径。
(三)日本“印太”小国外交的影响
在美国战略调整、地区形势变化和自身战略转型需求等背景下,日本成为印太地区的主要战略玩家。一是日本“印太战略”与其大国战略的结合加深了地区的复杂形势,日本对地区“全面性”介入并打造制衡环境,增加了地区风险性变量,特别是日本渐进性的“军事大国化”及其制衡思维,不利于地区的安全;日本与美国战略的结合使竞争时代大国在地区的博弈复杂化;日本不同于美国的注重经济和发展的“印太”小国外交,将融合成美国的外交资源,服务美国的区域战略。二是日本对“印太”小国的外交从根本上看并不利于小国的安全与发展。“印太战略”是大国的国际战略,根本目的不是维护小国的利益,而是以小国为政策工具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小国还有可能在大国战略动荡期沦为牺牲品。三是不利于中日关系的良性发展,对“一带一路”建设也会造成阻碍。
五、结 论
在模棱两可的“自由开放的印太”表述下,通过战略性“不确定”和灵活的做法,日本测试其他国家的反应并展开积极的小国外交,以扩大战略的支持基础。根本上看,小国迎合日本“印太战略”的动因和目标与日本的意图是相异的,这也使得日本通过小国对抗中国的战略难以如愿。日本最终还是要走到与中国合作的道路上,应与中国合作,维护联合国在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中国应结合日本“印太”小国外交的实践和历史教训,更加积极提供地区公共产品,根据公认的国际关系原则和法规处理印太地区的问题。同时,关注小国的利益和需求,与其相互尊重并主动磋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进地区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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